香港人特別鍾情於物業投資,近年由於政府推出多項特別稅務措施,增加投資香港物業的成本,包括持有超過一個物業,再購物業要支付15%額外印花稅,不少過去透過「長命契」方式聯名置業的夫婦,急急將手上半分業權轉名給配偶,然後以「首置」方式購入物業,以節省印花稅。

然而,這做法會衍生一個問題: 當夫婦其中一方身故,其持有之物業便成為遺產,倘若他沒有訂立遺囑,法庭便需要根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分配遺產,由於遺產承辦程式往往長達2至3年,期間由於物業的業權未確定,既不能出售也不能出租,假如家人以為可依靠出售物業維持家庭生計,可能會陷入財務危機。

除了香港物業,香港人也很喜歡購買海外物業,購買時往往只著眼於升值潛力,而忽略了一項很重要的稅項——當地的遺產稅。全球總共有195個國家,當中有114個國家有遺產稅。當中,英國及美國的最高稅率為40%,日本為55%,臺灣20%,法國45%,德國30%,加拿大沒有遺產稅,但有高達29%的資產增值稅。中國暫未有遺產稅,但根據遺產稅草案,大陸的遺產稅最高稅率為50%。

由於家人必須繳清遺產稅後才能繼承有關物業,假如家人手頭沒有極度充裕的現金,要繼承業權恐怕先要四出舉債。

其實,要避免子女在繼承自己的物業時可能面對的財務困難,最簡單的方式是購買足夠的人壽保險。客人購買了終身人壽保險,在100歲前,無論任何情況身故,受益人於提交所需檔 (理賠表格、死亡證及身份證)後,一般兩周內便可獲賠保障額及紅利(如有),簡單快捷,這樣,家人便可利用這筆人壽保金去支付遺產稅,或者應付在完成遺產承辦手續前的生活開支。

圖片來源: phakphum patjangkata/iStoc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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