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對子女的愛,總是無微不至,供書教學、資助結婚、買樓…..期望在自己能力所及的範圍讓子女得到更舒適的生活,不知不覺做了「直升機家長」。從我多年來與家長客戶傾談理財規劃的經驗所得,不少父母喜歡儲蓄計劃多於人壽保障計劃,他們忽略了人壽保金往往是父母留給子女最大的一筆財富!

隨著人口老化及想思進步,愈來愈多人願意及早為資產傳承作規劃。父母愛鍚子女,同時也要為自己的退休生活作打算,所以家長傾向不會太早將資產給子女。如何可以讓資產不斷升值,自己有需要時可以隨時提取,百年歸老後又可免卻遺產稅及繼承手續,簡單快捷地將財富送給子女?

信託是分配家財的好工具

財務策劃有三個重點: 創富、守富及傳富。為免「富不過三代」及爭產,不少富裕家族都透過成立信託,將資產交給信託人管理,由信託人分派給子子孫孫,以免出現「敗家仔」將家族財產花光的情況。信託一直被視為富人的專利,入場門檻動輒千萬美元,加上高昂的收費,令一般中產家庭望而卻步。

我修讀財富承傳課程時發現,其實市面上有一些律師事務所與保險公司合作提供信託服務,成立費用僅數萬元,客戶可以將人壽保單或儲蓄保單注入信託,利用人壽保險的槓桿效果,或儲蓄保障計劃的複息效應,替他們倍大資產,以便將來有足夠的資產去成立信託基金,藉以保障親人。這種方式對於有特殊需要的父母特別適合,因為他們需要為子女準備長期的生活開支。

成立信託的好處,除了可按個人意願分配遺產,避免爭產外,還可以將資產按月或按年支付,毋須擔心子女因理財不善或遇人不淑而家財一筆過盡散。有些家長擔心將來子女成家立室後,一旦離婚,其配偶與他「分家產」,故選擇成立信託基金來保障子女的利益。客人成立信託後可隨時和信託人商討,更改信託的內容,例如何時給付資產及分配比例等等,而這類由律師樓擔任信託人的信託服務,由於不涉及替客人投資,收費相當實惠。成立後的管理按時收費,例如填寫某些文件需要一小時完成,只收一小時服務費,不會按資產額每年收取管理費。

40歲的彭先生為10歲兒子成立了一個信託,並同時開展了一個為期5年的儲蓄計劃,每年儲蓄20萬美元,並由信託人擔任保單持有人。如此一來,這筆資產名義上屬於信託人,即使將來不幸彭先生債主臨門,這筆錢亦不會被用作償債。在信託文件中,彭先生打算20年後,即兒子30歲開始,讓他每月領取10,000美元,並可一直領取至兒子100歲,之後還有接近9000萬美元可以留給將來的孫兒,總利益達9940萬美元。不過,彭先生在整個計劃中,其實只是付出了100萬美元,資產增值接近100倍。

彭先生如何開始信託計劃
每年儲蓄20萬美元
儲蓄期 5年 
總儲蓄100萬美元
兒子30歲開始,每月提取1萬美元
兒子30-100歲共提取852萬美元
兒子100歲信託內尚餘9089萬美元
總收益9941萬美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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